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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T4航站区(含卫星厅及站坪设施)软基处理工程跟踪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07 20:3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19年8月7日至11月30日,深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工务署”)直属机构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土发中心”)、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负责建设(代建)的深圳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T4航站区(含卫星厅及站坪设施)软基处理工程(以下简称“T4软基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T4软基工程位于深圳机场二跑道及T3航站楼北侧,占地面积约425万平方米,实施后为T4航站楼、卫星厅及配套设施等提供建设用地。市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深发改〔2016〕1401号文确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61,09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投资,建设单位为工务署。土发中心作为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工作的工务署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市机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专题会议有关决议,机场集团承担本项目不停航施工区域(施工7标)代建工作。

  (二)建设(代建)单位及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土发中心是工务署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土地开发、市政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旧村改造工作,下设5个部门,核定编制共57人。机场集团是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本项目施工7标建设管理工作由机场集团下设的深圳机场扩建指挥部直接负责。

  工务署制定的项目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有9项,涉及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安全生产、建材质量监督、工程款支付、履约评价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土发中心作为工务署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工务署相关管理制度;机场集团制定的基建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有5项,涉及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变更、预算结算、财务管理等方面。

  二、审计评价意见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在工程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管理进行了规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会计资料完整。该项目跟踪审计也发现,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执行已批准规划、代建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工程进度明显滞后、招标控制价编审不符合规定、违规使用科学研究费、工程保险招标交易服务费超付等。此外,机场集团(代建单位)还存在代建合同范围外未批先建概算外工程及向本项目多收水加压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机场集团和土发中心未严格执行已批准机场总体规划

  T4软基工程多项技术参数、指标在实施中均依据《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总体规划(2018年版)》(修编稿,以下简称《机场总规2018年版》)进行修正,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机场总规2018年版》仍未获民航局批复。

  机场集团应积极配合市交通局抓紧完成深圳机场2018版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

  (二)机场集团未批先建施工8标

  施工8标属于机场集团未批先建的本项目概算外工程,涉及金额16,155.16万元。

  机场集团应抓紧完善施工8标项目报批手续,履行完整的基本建设程序。

  (三)代建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一是该项目代建工程建设资金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拨款流程不符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根本原则;二是该项目代建工程7标金额3148.60万元的特大变更,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变更手续。

  土发中心应和机场集团积极协商,在代建工程拨款流程上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共同报市财政局核定;同时,机场集团应严格执行代建合同约定。

  (四)工程进度普遍滞后

  受制于弃土瓶颈、石方供应不足、拆迁问题等因素,该项目各标段实际施工进度对比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工期,存在普遍性的进度滞后问题。

  土发中心应积极应对本项目巨大的弃土价差问题,协调本项目建设所需石材。

  截至2019年12月30日,拆迁问题已解决。

  (五)招标控制价编审不符合规定

  该项目部分标段招标控制价编制中,部分清单项目和措施费计列违反相关规定和合同条件。

  土发中心和机场集团在政府投资项目计价文件编制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计价规程及深圳市相关计费文件要求;并避免将与合同冲突费用纳入结算范畴。

  (六)部分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

  该项目9个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

  土发中心和机场集团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规提出的合同签订时限,杜绝合同签订超期现象再次发生。

  (七)工务署科研课题费挪用本项目建设资金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参考工期专题研究》挪用本项目建设资金22.8万元。

  土发中心应及时退还该专项课题挤占本项目的22.8万元拨款,并在以后项目管理中加强概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八)机场集团多收供水加压费

  截至2019年9月,本项目施工2-7标用水量合计约475,305m3,机场集团多收取本项目施工2-7标供水加压费35.65万元。

  机场集团应及时修正本项目水费收费标准并退还多收的35.65万元供水加压费。

  (九)工程保险招标交易服务费超付

  本项目应付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费9.46万元,与土发中心已付交易服务费17.85万元差额为8.39万元。为此,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存在多缴现象。

  审计期间,土发中心已按审计组提出的意见积极着手整改,并已于11月21日收回本项目多缴的交易服务费8.39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土发中心在加快推动本项目弃土方案落实的同时,协助施工方做好风险预案,避免影响工程进度;此外,土发中心可考虑优化本项目施工工艺,结合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的三跑道填海项目平衡本项目部分土方。

  (二)建议土发中心和机场集团加强项目协调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本项目尽早完工,发挥政府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议工务署和土发中心积极研究大中型项目合同风险控制问题。在合同中合理设置风险条款,结合项目特性引入公平的调差机制,避免价格波动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四)建议建筑工务署、土发中心、机场集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强化概算约束,严禁实施概算外工程。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一是已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成了深圳机场2018版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2020年3月,民航局民航函[2020]170号文批复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总体规划》;协调市发改委复函原则同意在不突破总概算前提下,增加二次软基处理区域的费用在T4工程总概算中调剂解决;三是代建工程已完善支付流程和变更管理;四是工程进度普遍滞后问题。1、弃土瓶颈。力争年底前临时装船点竣工并开始外弃土方,用一年半到两年时间完成土方外弃,保证机场后续工程的场地需求。2、石方不足。截至2020年6月,卫星厅及配套设施区域已填筑石方约65万方,移交卫星厅工程所需场地约104.9万平方米,满足卫星厅及配套设施工程的场地要求。3、拆迁问题。在宝安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完成汉通工业园区的征地拆迁工作;五是将执行相关合同条款,在后续工程结算审核时不纳入“履约担保服务费”;六是要求所有项目组高度重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跟进,三十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七是承担课题研究的某工程顾问公司于6月19日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参考工期专题研究》的22.8万元退回到土发中心,后续土发中心将与该司协商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八是机场集团已退回多收的供水加压费365295.58元;九是跟踪审计期间, 土发中心于2019年11月21日已收回多缴的交易服务费8.39万元。

深圳市审计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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